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9 月 22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0年9月22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00065693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6條、第7條、第26條、第33條、第42條、第43條、第50條、第63條及第16條附件一、附件一之一、第17條附件二、附件二之一;增訂第26條之2條文,除第6條、第7條、第26條之2、第33條、第42條、第43條、第50條、第63條自111年1月1日起施行外,餘自公告日起施行

所有條文

第五十六條
第二章一般板第九條至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之一、第十八條至
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九條之二、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三十一
條第一項及第三項、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
七條之四、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一條之規定,於本章戰略新板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