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3 月 31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0年3月31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000551461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66條,自公告日起施行(中華民國110年3月3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003346441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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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條
本中心經檢查發行人所送之申請書件,其不合於登錄為櫃檯買賣者,或主
辦輔導推薦證券商檢送之「檢查表」載明有重大異常之查核結論者,應擬
具不同意其股票登錄為櫃檯買賣之明確意見,經內部簽奉核可後退回其申
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