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2 月 02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0年2月2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審字第1100050592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6條之1附件一之二,自公告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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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條之一
興櫃公司應於股東常會後二十日內,檢送股東會年報及年報自行檢查表各
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