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經檢查發行人所送之申請書件,其不合於登錄為櫃檯買賣者,或 主辦輔導推薦證券商檢送之「檢查表」載明有重大異常之查核結論者, 應擬具不同意其股票登錄為櫃檯買賣之明確意見,經內部簽奉核可後退 回其申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