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應符合金融控股公司法及各業別資本適足性之相 關規範。 金融控股公司應依主管機關發布之計算方法及表格,經會計師覆核於每半 年結算後二個月內或主管機關認為必要時,依其命令填報集團資本適足率 並檢附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