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成公司治理之目標,金融控股公司董事會之主要任務如下: 一、訂定有效及適當之內部控制制度。 二、選擇及監督經理人。 三、審閱公司之管理決策及營運計畫,並監督其執行情形。 四、審閱公司之財務目標,並監督其達成情況。 五、監督公司之營運結果。 六、審定經理人之績效考核標準及酬金標準,及董事之酬金結構與制度。 七、監督公司建立有效之風險管理機制。 八、監督公司遵循相關法規。 九、規劃公司未來發展方向。 十、維護公司形象。 十一、選任會計師等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