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08 年 04 月 08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8年4月8日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全控字第1081000205號函修正發布第31條;增訂第49條之1至第49條之6條文及第四章第五節節名(中民國108年3月2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法字第10802045980號函准予備查)(中華民國108年3月7日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2屆第24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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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落實金融控股公司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制度,並促使金融市場健全發展
,特制定本守則,以資遵守。
金融控股公司宜參照本守則相關規定訂定公司本身之公司治理守則,建置
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構,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之。
金融控股公司應確保其子公司之健全經營,並督促旗下子公司遵守其所屬
業別(保險業、證券業、銀行業或投信投顧業)所訂定之公司治理實務守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