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99 年 11 月 29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9年11月29日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全控字第0991001323A號函修正發布第20條條文,增訂第16條之1條文(中華民國99年11月1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法字第09900322960號函准予備查)(中華民國99年7月29日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第9屆第28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所有條文

第七十一條之四
金融控股公司如屬上市公司,其與所屬子公司遇有重大訊息之情事者,除
符合證券交易所制定之「上市公司重大訊息記者說明會作業程序」,應召
開記者會外,皆應於事實發生日起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前,輸入網際
網路資訊申報系統,如於國外發行有價證券者,並應以英文輸入該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