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金融控股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99 年 11 月 29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9年11月29日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全控字第0991001323A號函修正發布第20條條文,增訂第16條之1條文(中華民國99年11月1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法字第09900322960號函准予備查)(中華民國99年7月29日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第9屆第28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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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條
股東應有分享金融控股公司盈餘之權利。為確保股東之投資權益,股東會
得依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之規定選任檢查人查核董事會造具之表冊、監
察人之報告,並決議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董事會、監察人及經理人對於
檢查人之查核作業應充分配合,不得有妨礙、拒絕或規避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