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控股公司應依照公司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記載股東會議事錄,股東對議 案無異議部分,應記載「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股 東對議案有異議並付諸表決者,應載明採表決方式及表決結果。董事、監 察人之選舉,應載明採票決方式及當選董事、監察人之當選權數。 股東會議事錄在金融控股公司存續期間應永久妥善保存,公司設有網站者 允宜充分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