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補充規定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7 月 13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7月13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11001342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9條、第13條、第17條、第29條至第31條條文,並自公告之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1年7月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10138998號函同意核備)

所有條文

第六條之一
本準則所稱「公司內部人」,係指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持有公
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
前項公司內部人持股之計算,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
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