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
公布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12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月12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130000186號公告修正發布第2條之1、第19條、第28之6、第33條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1月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20363854號函同意照辦)

所有條文

第二十五條之一
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且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募集及銷售
之淨資產價值達新台幣二億元以上,由境外基金管理機構或其指定機構委
任之總代理人申請上市者,除本公司另有規定外,得同意其受益憑證、基
金股份或投資單位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