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成交分配後之錯帳及更正帳號申報作業 證券經紀商應於成交日後第二營業日上午十時前以分配後之各委託人 證券買賣帳戶,依下列規定辦理錯帳及更正帳號申報作業: 一、已申報錯帳且已為其申報買回或轉賣處理者,不得再申報部分調 整分配。 二、已申報錯帳但尚未為其申報買回或轉賣處理者,若欲申報部分調 整分配,應先行撤銷前次分配後之錯帳,再申報部分調整分配。 三、申報更正帳號後,若欲申報部分調整分配,應先行撤銷前次分配 後之更正帳號,再申報部分調整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