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綜合交易帳戶作業要點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06 年 04 月 05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6年4月5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交字第106000554 3號公告修正發布第3點、第5點、第6點,自106年4月24日起實施(中華 民國106年3月3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60006043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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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開戶作業
一、每家證券商總分公司得在公司所在地以自己名義各開立二個綜合交易
    帳戶,分別供外國委託人(證券買賣帳號為 995555-檢查碼)及本國
    委託人(證券買賣帳號為 885555-檢查碼)使用。
二、本國證券商綜合交易帳戶之身分碼為「 600」,外國證券商在台分公
    司綜合交易帳戶之身分碼為「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