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公布日期: 民國 113 年 01 月 12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1月12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130000186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8條之4、第50條、第50條之3、第50條之9、第53條之10、第53條之19、第53條之21、第53條之22、第53條之30條文,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1月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20363854號函同意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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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條之三十四
參與轉換之股份有限公司有第五十三條之三十一或第五十三條之三十二之
情事者,若於轉換前屬上市(櫃)公司,則其董事、監察人及大股東應依
第五十三條之十六規定辦理股票集中保管。但因股份轉換致有金融控股公
司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之情事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