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價證券經主管機關限制上市買賣尚未解除者,其私募有價證券於私募限 制轉讓期間屆滿時仍不能為上市買賣。被限制上市買賣之情事發生於股東 會決議辦理該次有價證券私募之前者,應於股東會中充分說明其限制;被 限制市買賣之情事發生於股東會決議辦理該次有價證券私募之後者,則應 於私募辦法中充分明確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