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28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4月28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交字第1110007939號公告修正發布第58條之3;增訂第58條之9條文,自111年9月26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1年4月2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110337259號函)

所有條文

第八十九條
證券商或其分支機構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以全部或一部相同之上市證券之買入委託與賣出委託在場外私相抵算
    。
二、與他證券商相互間在場外為對敲買賣。
三、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買賣非在本公司上市之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