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28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4月28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交字第1110007939號公告修正發布第58條之3;增訂第58條之9條文,自111年9月26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1年4月2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110337259號函)

所有條文

第七十條
買賣股票數量不足一交易單位者為零股交易,其買賣辦法由本公司另訂報
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本公司得指定證券自營商兼營某種股票零股之交易,並予公告,其變更時
亦同。
證券自營商對前項之指定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