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4 月 28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4月28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交字第1110007939號公告修正發布第58條之3;增訂第58條之9條文,自111年9月26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1年4月2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110337259號函)

所有條文

第四十二條之一
有價證券經主管機關限制上市買賣尚未解除者,其私募有價證券於私募限
制轉讓期間屆滿時仍不能為上市買賣。被限制上市買賣之情事發生於股東
會決議辦理該次有價證券私募之前者,應於股東會中充分說明其限制;被
限制市買賣之情事發生於股東會決議辦理該次有價證券私募之後者,則應
於私募辦法中充分明確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