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12 月 17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第1090023596號公告修正發布第138條條文,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9年12月1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090376611號函)

所有條文

第一百十二條
券商不得因下列各款情事而不履行交割義務:
一、委託人違約。
二、委託人遲延交割。
三、全權委託投資帳戶之受任人不如期履行其因越權交易所應負之履行責
    任。
四、辦理轉融通之融資融券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