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07 年 10 月 04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10月4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07001 9502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8條之2、第48條之3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 民國107年10月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70333886號函同意 核備)

所有條文

第九十七條
證券自營商除得為公司股份之認股人或公司債之應募人外,其自行買賣上
市證券限於在本公司市場為之,除經主管機關許可者外,不得委託證券經
紀商代為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