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07 年 10 月 04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10月4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07001 9502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8條之2、第48條之3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 民國107年10月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70333886號函同意 核備)

所有條文

第八十九條
證券商或其分支機構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以全部或一部相同之上市證券之買入委託與賣出委託在場外私相抵算
    。
二、與他證券商相互間在場外為對敲買賣。
三、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買賣非在本公司上市之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