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07 年 10 月 04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10月4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07001 9502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8條之2、第48條之3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 民國107年10月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70333886號函同意 核備)

所有條文

第七十四條
上市有價證券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交易方法得不適用本章各條之規定
,以議價、拍賣、標購或其他方法行之:
一、債券發售及其躉批買賣。
二、股票上市前躉批發售。
三、情形特殊不宜依通常規定處理之有價證券買賣。
四、附有特定數量為條件之股票買賣,事先報經本公司同意者,得申報予
    以成交。
前項交易方法,由本公司將有關事項報請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