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07 年 10 月 04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10月4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07001 9502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8條之2、第48條之3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 民國107年10月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70333886號函同意 核備)

所有條文

第六條
除下列人員外其他人士非得本公司之允許,並佩帶入場證或參觀證者,不
得進入本公司交易市場:
一、主管機關派任本公司之監理人員。
二、經本公司登記准予進入市場之證券商業務人員。
三、本公司場務執行人員暨場務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