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07 年 09 月 10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9月10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07180 4489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1條、第42條、第43條、第44條、第46條、第48條 之1、第52條、第52條之1、第55條;增訂第47條之6、第50條之8條文,並 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7年8月3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 070324331號函同意照辦)

所有條文

第六十七條之二
上市公司辦理變更股票面額換發新股票作業,其變更股票面額後股票上市
買賣開始日升降幅度之計算,以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價格除以變
更股票面額後發行股數與原發行股數之比率為計算之基準。
前項換發新股票前如無最後交易日收盤價格,則以第五十八條之三第二項
第二款之原則所決定價格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