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07 年 09 月 10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9月10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07180 4489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1條、第42條、第43條、第44條、第46條、第48條 之1、第52條、第52條之1、第55條;增訂第47條之6、第50條之8條文,並 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7年8月3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 070324331號函同意照辦)

所有條文

第五十三條之二十
上市公司因進行第五十三條之十九第一、二項之分割而成立投資控股公司
,該被分割上市公司於符合本公司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第二十條第一項
第一、二、四、五、七、八、九及十一款之規定,得繼續上市,不適用前
條第三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