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07 年 09 月 10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9月10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一字第107180 4489號公告修正發布第41條、第42條、第43條、第44條、第46條、第48條 之1、第52條、第52條之1、第55條;增訂第47條之6、第50條之8條文,並 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7年8月3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 070324331號函同意照辦)

所有條文

第一百四十五條
依本章第一百三十六條及第一百三十八條之處理,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依本章第一百三十九條、第一百四十條及第一百四十一條限制或停止買賣
之處理,應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依本章第一百四十一條終止使用市場契約之處理,應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