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07 年 06 月 08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7年6月8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上二字第1070010 51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77條之2、第77條之8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 國107年6月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703153153號函同意備 查)

所有條文

第八十八條
證券經紀商如遇委託人委託買賣特定種類之上市有價證券,其數量過鉅,
並認為依通常交易處理足以影響正常市況者,得依第七十四條之規定,向
本公司申報洽商改以議價、拍賣、標購或其他方法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