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建立證券商資通安全檢查機制
公布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05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3年2月5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輔字第1130002083號函修正發布第1點及第2點附表,自公布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13年1月31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券字第1120365337號函同意照辦)

所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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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符合性(CC–21000,半年度查核)
    (1) 應定期(每年至少一次)辦理資訊安全查核作業(內部辦理或
          委託外部專業機構),並應留存查核紀錄。
    (2) 公司是否針對前開之資訊安全查核報告辦理追蹤改善情形(包
          括查核摘要、查核範圍、缺失說明及改進建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