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公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12 月 15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1年12月15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10385440號令修正發布第24條、第25條、第30條、第31條、第34條、第47條;刪除第32條、第33條、第35條條文,自112年1月1日施行

所有條文

第三十四條
會計師因本會依據本法第三十八條之一指定,未取得受查公司針對相關內
部控制制度之聲明書者,應對受查公司內部控制設計與執行之有效性提供
合理確信,並依確信準則3000號規定出具審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