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公布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10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20385231號令修正發布第10條、第23條條文及第10條附表一之二、附表二之二之二、附表二之二之三

所有條文

第七條
年報編製內容應記載事項如下:
一、致股東報告書。
二、公司簡介。
三、公司治理報告。
四、募資情形:
    資本及股份、公司債、特別股、海外存託憑證、員工認股權憑證、限
    制員工權利新股及併購(包括合併、收購及分割)之辦理情形暨資金
    運用計畫執行情形。
五、營運概況。
六、財務概況。
七、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檢討分析與風險事項。
八、特別記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