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公布日期: 民國 112 年 11 月 10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12年11月1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120385231號令修正發布第10條、第23條條文及第10條附表一之二、附表二之二之二、附表二之二之三

所有條文

第十三條
特別股辦理情形應包括流通在外及辦理中之特別股,並揭露相關發行條件
、對股東權益影響及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條所規定之事項。屬私募特別股
者,應以顯著方式標示。(附表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