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22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9年1月2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90360126號令修正發布第10條、第11條、第18條、第21條條文及第10條附表一至附表一之二、附表二、附表二之二至附表二之三、附表三、第11條附表十

所有條文

第九條
公司簡介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設立日期。
二、公司沿革:
    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辦理公司併購、轉投資關係企業、重整
    之情形、董事、監察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大股東股權之大量移轉
    或更換、經營權之改變、經營方式或業務內容之重大改變及其他足以
    影響股東權益之重要事項與其對公司之影響,如更早年度之資訊對瞭
    解公司發展有重大影響者,得一併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