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非現行法規)
公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22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109年1月2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1090360126號令修正發布第10條、第11條、第18條、第21條條文及第10條附表一至附表一之二、附表二、附表二之二至附表二之三、附表三、第11條附表十

所有條文

第八條
致股東報告書應包含前一年度營業結果、本年度營業計畫概要、未來公司
發展策略、受到外部競爭環境、法規環境及總體經營環境之影響。
前一年度營業結果應就上年度營業計畫實施成果、預算執行情形、財務收
支及獲利能力分析、研究發展狀況等予以檢討,作成說明。
本年度營業計畫概要應說明公司當年度之經營方針、預期銷售數量及其依
據及重要之產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