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保險法
發佈日期 民國99年2月1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99年2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019981號令修正公布第107條條文

所有條文

  1. 被保險人年齡不實,而其真實年齡已超過保險人所定保險年齡限度者,其契約無效。
  2. 因被保險人年齡不實,致所付之保險費少於應付數額者,保險金額應按照所付之保險費與被保險人之真實年齡比例減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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