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資訊

法規名稱: 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公布日期: 民國 89 年 02 月 09 日
沿革資訊: 中華民國89年2月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031620號令制定公布全文17條

所有條文

第十一條
  本基金於達成安定金融市場任務後,就第八條第一項之操作標的應適時
  予以處理。